严某在担任该院设备科科长期间,帮助供应商销售医疗设备、耗材,非法收受16人财物共计517万余元。其中,有人10次给严先生110万元现金,还有人给他40万元现金和22瓶贵州茅台酒……记者近日从中国量刑文书网获悉,贵州雷山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对严先生受贿罪的一审判决。严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50万元。判决书显示,杨某(男,1956年11月20日出生,原人民医院装备科主任(已退休))因涉嫌受贿,于2025年3月24日被雷山县监委拘留。经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,于9月将其刑事拘留。2025年12月22日被捕,2025年9月28日被捕。法院查明,1998年至2015年3月,杨某利用担任医院装备部负责人的职务,帮助供货商销售医疗设备和物资,并提供从医院非法收受的医疗设备和财物。付某、超某等16人,共计517045.2万元。案发后,还被曝严某主动交出违法贿赂利润517,045.2万元。另据透露,到达犯罪现场后,杨某主动供述了大部分侦查机关未知的犯罪事实。法院查明,国家工作人员杨某利用担任医院装备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17045.2万元。他收受的贿赂数额特别大。他们的行为构成了贿赂罪,应处以至少 10 年监禁或无期徒刑、罚款或没收财产。检察官认定杨有罪。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属于自首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他承认自己有罪,接受处罚,并退还了自己所受的全部贿赂,确保依法从轻处罚。检方的量刑建议是恰当的。杨某委托律师就从轻量刑提出的辩护意见与本院认定的事实相符,本院予以采纳。综上,法院根据被告人本案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,决定对被告人杨某减轻刑罚。被告人受贿收入:51.7亿日元,依法没收45.2万元。经审判委员会讨论,判决如下:颜某有期徒刑犯受贿罪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50万元。没收机关没收杨某受贿所得人民币5170452元,上缴国库(已全额退还)。红星新闻记者姜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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